关于申报2026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统筹规划,确保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现就申报2026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省直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中央在鄂和省属大型企业、省级行业组织(连续三年民政部门年审合格)。

二、申报条件

(一)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能力,有近3年与申报赛项一致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经验;

(三)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裁判队伍;

(四)具有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

(五)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

(六)申报单位要围绕主管(主营)业务确定申报竞赛项目。

三、申报赛项

(一)申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的职业(工种),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代表性。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急需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二)举办跨行业(系统)竞赛的可申报竞赛职业(工种)一般不超过6个;举办单一行业(系统)竞赛的可申报竞赛职业(工种)一般不超过4个。

(三)对多部门(单位)同时申报的赛项,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筹整合。同一职业(工种)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办赛(全国行业赛要求的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加强统筹规划,立足长远,按照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规律,结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赛事计划活动。多部门(单位)联合举办的赛事由第一主办单位负责申报。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精心组织、整合资源、塑造品牌,积极申报承办省级重点赛事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地方职业技能竞赛。

(三)2025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各赛事主办单位做好赛事工作总结、“湖北省技术能手”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相关工作。若发现赛事组织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赛事纪律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竞赛奖励措施。

(四)各部门(单位)要将2026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总结材料通过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信息化系统(https://cis.hbskills.org.cn)进行填报。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技术能手、等级证书不再颁发。

29408_vf83_7237.jpg


29422_plih_5014.jpg

29444_wcbt_234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