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17〕44号)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智能制造领域高技能人才,助力我省经济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同时为我省备战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储备优秀选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19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第三届智能制造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
一、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主办,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承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综合协调组、裁判评判组、监督仲裁组、技术保障组等赛事工作机构。
二、竞赛项目、标准及形式
(一)竞赛项目:参照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设数控车工(数控车削加工技术)、数控铣工(数控铣削加工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多轴联动加工技术)、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7个项目。
(二)竞赛标准及形式:按照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制。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大赛拟在9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大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参赛对象
凡在省内从事相关行业技能人员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性别、年龄、职业、从业年限、技能等级不限。
(二)竞赛分组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装配钳工、维修电工6个项目设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计算机程序设计员1个项目设教师组和学生组。其中,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3个项目为单人赛;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2个项目为双人赛;装配钳工、维修电工2个项目为团队赛,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和1名指导老师组成。
对报名人(队)数不满8人(支)的项目(组别),将取消该项目(组别)比赛。
(三)报名方式
1、以市州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报名参赛,省(部)属企业、院校可单独组队,每项目最多可报2名选手或2支参赛队。
2、请各参赛代表队将参赛选手报名表、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及每名选手的近期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注明姓名)于8月21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
3、各参赛代表队可根据参赛项目,分别推荐1名裁判员候选人员,并将裁判员推荐表发送至报名邮箱,由大赛组委会审定,统一培训后参与执裁。
五、奖励方法
(一)对获得各项目职工组、教师组前3名选手,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对获得单人赛项职工组第一名,且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三)对获得各项目前3名选手,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晋升技师(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学生组选手最高晋升至技师),并对其指导教练授予“优秀教练”称号,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对获得各项目4至8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学生组选手最高晋升至高级工)。
(四)对符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程序向共青团湖北省委申报。
(五)对获奖选手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对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笔试和积极参加大赛的市州及有关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本次大赛优秀选手或团队,将代表我省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企业、院校积极参加。凡开设有竞赛项目相应专业的技工院校均须组队参加。
(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重视、培养技能人才,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三)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孙正民
联系电话:027—51828284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刘闪、邓文怡
联系电话:027—87262285
(三)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柯、闻新骅
联系电话:027—87180178
13886185106
18672867507
报名邮箱:wenxinhua@hzn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