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湖北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湖北工匠杯” 职业技能竞赛安排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17〕44号)精神,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全省开展2020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基础。


二、大赛内容

全年全省开展省级一类大赛21项,二类竞赛15项。市县级竞赛由市州自行组织,报省人社厅备案。2020年全省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详细安排见附件1。

2020年纳入省级一类、二类竞赛统一冠以“2020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竞(大)赛”名称。

三、奖励措施

(一)一类大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我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各职业(工种)决赛4-8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二类竞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各赛项第1名的选手,经我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对各职业(工种)决赛1-8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对各类竞赛选手奖励可参照《湖北省技能强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 25号)第六条第七款执行。


四、实施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保障赛事工作平稳运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将技能竞赛纳入工作重点,筹措资金,协调、发动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各地各单位要按规定将相关赛事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在充分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职业技能竞赛相关要求开展赛事工作。要在确保当前竞赛工作质量基础上,结合竞赛职业(工种)长远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引进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规则、竞赛管理等,结合实际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于比赛正式开始1个月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竞赛部备案。比赛结束后,应对选手成绩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以内,将比赛结果、具有全体裁判签字的选手成绩单、获奖选手名单及影像资料等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竞赛部。

(三)各地各单位要扎实行动,广泛发动本地从业人员,按照竞赛项目、时间、年龄等相关赛事要求,积极参加2020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等各类竞赛活动,做好选手选拔和培训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向省人社厅推荐职业技能竞赛专家(附件2),经组织评审认定后,纳入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专家库。

(四)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关注“湖北工匠”微信公众号,加强联动,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新闻、动态资讯等。


五、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人:毕娟

联系电话:027-86652685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人:刘闪、邓文怡

联系电话:027-87262285

电子邮箱:hbjnjsb@163.com

附件:

1.2020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安排一览表

2.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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