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匠杯 | 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职工组)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青年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激励广大青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跟党走实学实干 练技能成才报国

二、组织实施

本届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并成立大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竞赛仲裁组和裁判组等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决赛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等技术性文件以及裁判人员的选取和委派。

三、大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主体赛设置车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云计算平台与运维)、铣工、电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焊工、少先队辅导员等8个竞赛职业(工种)。其中,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云计算平台与运维)为双人赛,其余工种为单人赛。

(二)参赛对象:1.面向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企业青年职工、大专院校青年教师,优先推荐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以上证书或相应资质的青年参赛。鼓励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积极参与,各地参赛选手中,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应占一定比例。

2.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或省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3名的职工和教师不再参加此次大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赛事安排:赛事为省级一类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7月为初赛阶段,由各市(州)、企业、大专院校团委分别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实施。8-10月为决赛阶段,由团省委、省人社厅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选派各赛项初赛单人赛前3名、双人赛前2名选手参赛。11-12月为全国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项目比赛标准参照相关职业国家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赛事举办时间、技术文件和组织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四、奖励方法

(一)各单人赛项在大赛决赛获前3名的选手和双人赛项获前2名的选手,经省人社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

(二)各单人赛项在大赛决赛获前8名的选手和双人赛项获前4名的选手由团省委、省人社厅联合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大赛类)”荣誉。

(三)对各赛项大赛决赛前3名的选手,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可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对各赛项大赛决赛4-8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

(四)对赛事组织积极的地区和单位颁发若干优秀组织奖。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扩大竞赛覆盖。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届赛事活动,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组织本地企业、院校职工参加竞赛,积极吸收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青年参与,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各地各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省级竞赛工种。

(二)完善培养链条,提高育人质量。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全面提高青年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树牢从比赛向服务转变的理念,将举办竞赛与开展政策宣讲、能力培训等工作有机融合,全年组织青年技能人才、青年岗位能手线上线下交流分享活动不少于1场次。

(三)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育才氛围。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竞赛活动宣传,推动竞赛向基层项目、车间、班组延伸,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宣传技能竞赛在促进青年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中的作用,带动广大青年职工关注、热爱、投身技能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鑫

  话:027-8723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