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匠杯 | 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加快培养数字技术及新职业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93号)工作安排,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主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比赛为省级一类大赛,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省机械行业联合会、省会计学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武汉翰闻教育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共同成立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赛事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仲裁组、裁判评判组、技术保障组等赛事工作机构,由世赛(武汉)教育研究中心、各赛项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等指定专人组成,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二、比赛项目及标准

比赛项目

设全媒体运营师、数据安全管理员、数字化管理师(RPA财务机器人)、互联网营销师(选品)、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无人机装调维修工、人工智能训练师、工业软件应用与CAD创新设计人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连锁经验管理师(智慧酒店)、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人员等12个赛项。

其中全媒体运营师、数字化管理师(RPA财务机器人)、互联网营销师(选品)、人工智能训练师、工业软件应用与CAD创新设计人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人员7个赛项为单人赛,数据安全管理员、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无人机装调维修工、连锁经验管理师(智慧酒店)4个赛项为双人团队赛,计算机软件测试员赛项为三人赛。

竞赛标准及形式

按照相关工种(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理论和技能要求,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大赛技术规则,并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定制。具体内容详见各项目技术工作文件。

三、比赛安排

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2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赛阶段

预赛于2022年10月20日以前,在各分赛区举办(附件),单人赛项前30名、双人赛项前15名、三人赛项前10名入围决赛。

(二)决赛阶段

比赛时间:10月25日—26日

比赛地点:光谷科技会展中心(高新大道787号)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参赛对象

凡我省境内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内,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人员,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报名组队

1.院校或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支参赛代表队每个项目参赛选手(队)不得超过3人(队)。团队赛项目同一参赛队选手须为同校或同企业选手,不得跨校、跨单位组队。

2.各参赛单位可根据参赛项目推荐1名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考评员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作为裁判候选人,经大赛组委会审定并参加培训后可参与执裁工作。

报名方式

参赛单位需在9月30日之前,登录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系统 www.hbskills.org.cn填报相关人员信息。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9299、15377000376

五、奖励方式

一、对决赛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选手(队),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职业(工种),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晋升高级技师)。

二、对决赛获得各项目4至8名的选手(队),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晋升技师)。

三、对决赛按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前6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为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坚持“以赛选才、以赛竞才”原则,动员辖区内的企业、院校组织相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赛。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运用全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展示选手奋勇拼搏、争创佳绩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三、各赛项比赛不对单位和个人收取参赛费用。大赛集中比赛期间,参赛代表队由活动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用餐。参会、参赛代表、选手以及相关人员用餐及赛场往返酒店交通费用由活动主办方统一承担,住宿费用、交通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各参赛代表队自理。

疫情防控措施

为保障赛事安全、有序进行,参照国家卫健委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并结合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要求,为保障所有参与此次赛事的人员安全,所有进入赛场的人员需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如未按要求执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七、大赛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龙彬

 话:15072835309